小心!不要用街頭不明藥物

現代社會經濟快速成長及高度都市化的發展,藥物濫用與成癮行為有愈來愈年輕化的趨勢。2007年的一項研究調查顯示,12歲以上青少年使用非法藥品的比例隨年齡逐漸上升的高峰,大約從12歲青少年有3%,逐漸上升到18~20歲的高峰,約有20~22%的青少年吸毒在英國與歐洲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現象,15-35歲的青年中約有20~30%的人吸過毒(英國最高)。而平均每五個成年人中就有一人至少嘗試過一次吸食大麻。

根據我國法務部全人口的資料顯示,目前各司法單位查獲之毒品前五名分別是安非他命、海洛因、大麻、MDMA以及K他命。其中於民國90年緝獲MDMA的公斤數與87年首次查獲MDMA公斤數相較,僅三年竟成長634倍。K他命於民國90年查獲數公斤數首次成為緝獲毒品之前五名,截至民國100年增為1372公斤,10年間增為144倍!

近年如FM2MDMAK他命等「俱樂部毒品(Club Drugs)」逐漸盛行,不僅普遍出現在KTVPub、舞廳及網咖等特種場所,並且開始透過學生兜售或介紹,大肆侵入校園。學生普遍對這類「藥品」沒有警覺性,認知上不認為是「毒品」 ,因為這些新興毒品具有「群聚性」、「公開性」、「流通性」與「便宜性」等特性,致使青少年容易合理化去接受它,進而染上成癮。根據近期調查,在夜間部職校竟高達50%的的高中生曾經用過K他命!

依據衛福部103年研究報告,青少年首次嘗試毒品的原因,以「好奇」(63%)最多,其次依序是「解除壓力」(14%)、「因為朋友有在用」(12%)、及「娛樂助興」(11%)。在對毒品認知方面,有14%的少年同意可以偶爾吃搖頭丸之類的毒品。其中有22%的偏差少年認為自己可以偶爾吃搖頭丸。

我們首先要了解什麼是毒品,就是「非法,具有成癮性,且有危害人體可能性的物質(substance)」,所以當我們以非法管道(就醫以外的方式)取得常見的處方藥(鎮靜劑Xanax)或管制藥品(FM2),且為著特殊的用藥效果(想要以「茫茫的」忘記煩惱)時,這時「用藥」就成了「用毒」。

所謂物質濫用的「物質」,就是使用後可以改變精神狀態的東西,例如咖啡、香菸、檳榔、酒精等,雖然具有成癮性,對於人體也有不同程度的危害,但因為是合法的,所以我們不會稱之為毒品,只能說是「有害的物質」。然而,使用毒品的族群往往會有先使用這些有害物質的經驗,並且能接觸到管道而進一步嘗試毒品,所以毒品研究者稱這些物質為「入門藥」。

許多青少年認為「拉K」、「抽K菸」不犯法,以致其毒害迅速蔓延的程度,遠超過海洛因及安非他命。自從98修法以後,拉K的人就得注意了。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,處新台幣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,並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。持有第三或第四級毒品超過20克的則會有刑責。

大部分物質成癮的人,都會有很長的一段期間否認自己已經成癮。常見的藉口像是:「我隨時可以停用」,或是「我不像某人那麼嚴重」,我們需要自我警覺並關心別人,了解到底什麼是「成癮」。

現在的精神科診斷已經不再區分濫用及依賴了,原因是長期的研究一致的發現,濫用及依賴都是物質病態使用的同一種病程。如果不介入處理,可能會長期持續停留在某種嚴重程度而慢性化,更加難以治療,或是發展成更嚴重的病況,以至於衍生其他生理或精神疾病。以下以酒精為例,說明這種疾病概念的操作型定義。所謂酒精(物質)使用障礙症,是指至少12個月內出現下列二項

1.        比預期的還更大量或更長時間攝取酒精。

2.        持續渴望或無法戒除,或是控制使用酒精。

3.        花費了許多時間在於買酒、喝酒、或從其效應中恢復。

4.        渴求、或有強烈慾望要喝酒。

5.        反覆喝酒引起無法完成工作、學校或家庭的重要義務。

6.        儘管喝酒導致持續或重複發生的社交或人際問題,仍持續喝酒。

7.        因喝酒而放棄或減少重要的社會、職業、或休閒活動。

8.        會在傷害身體的情況下反覆喝酒。

9.        儘管知道喝酒恐引起持續或反覆生理或心理問題,仍持續喝酒。

10.    耐受性,定義為下列兩項中一項:

(1)   須顯著增加喝酒量之需求,以達到中毒(醉酒)或所欲效果。

(2)   持續喝等量的酒而效果顯著降低。

11.    戒斷性,表現於下列兩項中任一項:

(1)   有此酒精特徵性的戒斷症候群。(例如,流汗、心搏過速、手抖、失眠、噁心嘔吐、短暫的幻覺、焦慮、精神動作激動、或癲癇發作等。)

(2)   必須喝酒(或用鎮靜安眠藥)來解除或避免戒斷症狀。

物質濫用相關的現象男女大不相同。根據藥物濫用的研究指出,青少女的用藥常是多重非法藥物濫用者(安非他命合併海洛英),也多使用過安眠藥、搖頭丸、大麻。青少女平均於 15.9 歲開始嘗試非法藥物,早於青少男的 17.5 歲開始嘗試。成年女性與青少女,使用合法物質後,較男性快速進階到非法物質。而女性毒品罪受刑人的吸毒背後原因,多半始於好奇及同伴或親友相引,其他則包括減肥、減輕身體病痛、提神等因素;也反映出對藥物的偏差信念,如:俱樂部藥物不具成癮性、安非他命具有減肥效果、海洛英可讓人忘卻煩惱等錯誤觀念

還有,搬家更頻繁的女孩子,比在同樣情境的男孩子更容易染上煙酒和毒品問題,這可能和女孩失去同儕人際連結對她們的衝擊較大有關。發育更早的女孩子更容易染上煙酒和毒品問題,越早開始吸煙喝酒或吸毒的女孩子越容易抽得越多、喝得越多。女孩比男孩子更容易患憂鬱症,飲食混亂,被人虐待或性虐待,因此更可能沾上吸煙、喝酒和吸毒的問題。

綜合以上所述,當代的年輕男女需要警覺哪些是物質濫用的「入門藥」,了解什麼是「物質使用障礙症」,知道一旦有某種物質依賴或濫用的行為,很容易發展成多重物質濫用及合併其他精神疾病出現。對於來路不明的藥物,切勿因著好奇及同儕慫恿的壓力下開始嘗試,因使用過量(每個人耐受量不同,且隨時間而變化)或與酒精及其他藥物併用而猝死的新聞時有所聞,不可不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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